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做好2019年全日制普通 中等職業(yè)學校自主招收進城務工人員 隨遷子女報名工作的通知
- 時間:
- 2018-12-11 12:38:29
- 作者:
- 鄒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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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
- 上海教師資格證
各區(qū)教育局,有關委、局、控股(集團)公司:
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fā)市教委等四部門關于來滬人員隨遷子女就讀本市各級各類學校實施意見的通知》(滬府辦規(guī)〔2018〕5號)及《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做好2019年上海市中等學校高中階段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滬教委基〔2018〕78號)的要求,為做好本市全日制普通中等職業(yè)學校自主招收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報名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對象和條件
(一)考生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上海市居住證》須至2019年5月9日仍有效,下同)且在 2019年5月9日之前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累計滿6個月。
(二)考生父母一方持有《就業(yè)失業(yè)登記證》的靈活就業(yè)人員,從首次登記日起至2019年5月9日須連續(xù)3年在街道社區(qū)事務受理中心辦妥靈活就業(yè)登記,且持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
(三)考生為在本市全日制初中學校連續(xù)就讀3年的應屆初三學生。
(四)考生本人持有公安部門頒發(fā)的有效身份證或戶口簿原件及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或居住登記憑證)。
凡同時符合上述(一)(二)中的其中一項和(三)(四)兩項等共三項條件的考生,可參加本市全日制普通中等職業(yè)學校自主招收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招生報名(包括“中高職貫通培養(yǎng)模式”招生)。
隨遷子女往屆初中畢業(yè)生不能參加報名。
二、報名時間及方式
2019年隨遷子女的報名工作由上海市教育考試院負責,區(qū)招生考試機構具體組織實施。本市隨遷子女應屆初三學生基本信息由本市“基礎教育學生學籍信息系統(tǒng)”直接導入報名庫。
(一)核對報名材料(2018年11月29日—12月25日)
符合本通知報名條件的考生須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由初中學校和區(qū)招生考試機構進行核對、留檔。
1.考生父母的身份證、《上海市居住證》、本市職工社會保險證明(或《就業(yè)失業(yè)登記證》)、戶口簿;
2.考生身份證或戶口簿原件及《上海市居住證》或(居住登記憑證),必要時需提供親子關系證明;
3.考生在本市初中學校連續(xù)就讀3年證明(該信息可通過本市“基礎教育學生學籍信息系統(tǒng)”驗證);
4.考生自愿參加本市全日制普通中等職業(yè)學校自主招生報名的申請書。
核對信息后,學生信息如需修改的,關鍵信息須在“基礎教育學生學籍信息系統(tǒng)”中進行修改后對接到報名庫,其余信息可在報名庫中進行修改。
(二)網上報名和信息確認(2018年12月26日— 2019年1月10日)
符合條件的本市隨遷子女應屆初三學生,由其學籍學校統(tǒng)一組織網上報名和信息確認。如未能在規(guī)定時間內報名,最遲應于2019年5月9日前持有效證明材料向學籍學校所在區(qū)招生考試機構提出申請,經區(qū)招生考試機構審核并報上海市教育考試院中招辦后予以補報名。補報名時間為2019年4月12日和5月9日。
三、工作要求
各區(qū)要加強領導,統(tǒng)籌協(xié)調,組織力量,明確責任,形成合力,確保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報名和招生考試工作平穩(wěn)有序。各中職校主管單位要加強管理,按照規(guī)定做好招收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工作。
(一)各區(qū)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向轄區(qū)內有隨遷子女就讀的初中學校及時公布隨遷子女報名、考試、招生信息和有關要求,做好本市中職校招收隨遷子女政策的宣傳工作。做好報名信息審核、設施設備的配備和技術支持工作,確保各項工作順利進行。
(二)各初中學校和招生學校要做好隨遷子女報考中職校報名條件、入學考試、招生錄取、學生資助等政策的解讀和宣傳工作。妥善處理考生和家長的來電、來信和來訪,對反映比較集中的問題,及時向區(qū)招生考試機構和上海市教育考試院中招辦報告。各初中學校和招生學校在主管單位領導下,要嚴格遵守招生紀律,堅決查處以權謀私、弄虛作假、索賄受賄等違法違紀行為,確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規(guī)范、有序的進行。
(三)上海市教育考試院要會同各區(qū)招生考試機構,加強對各初中學校和招生學校的政策指導和業(yè)務培訓工作,切實做好報名、考試、招生等各項工作。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咨詢電話:35367070。